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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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宜都市位于长江中游南岸,版图面积1357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面积32万亩,山林面积127万亩,水域面积13万亩,辖10个乡、镇、街道办事处,127个村,851个村民小组,总人口38.2万人。它隶属于三峡宜昌“半小时经济圈”,鄂、渝、湘三省市交界处,随着国家生产力布局由东至西转移,宜都区位交通优势进一步显现。境内建有两座长江大桥、两座清江大桥,从市区到三峡机场只需20分钟,贯穿南北的焦柳铁路及两江航道,形成了空中、陆地、水上立体运输网络,为人流、物流提供了方便、低成本的运输服务,有利于发展大进大出的工业项目。宜都地势西南高东北低,地貌以丘陵为主,陆地面积中山区占11.7%,丘陵占79.5%,平原占8.8%。有长江、清江、渔洋河三条主河流,还有大小溪河39条,均属长江水系。市境地貌特征构成”七山一水二分田”的格局。位于王家畈乡的帽子尖,海拔1064.6米,为境内最高峰,位于枝城镇的长江之渚–关洲,海拔38米,为全市最低处。宜都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雨量充沛,四季分明,雨热同季,年平均气温16.7℃,无霜期273天,降雨量1350毫米,日照年均时数约1705小时,主导风为东南风。全市土壤质地以中性为主,共有红壤土、黄壤土、黄棕壤土、石灰岩土、紫色土、潮土、水稻土七个土类。植被类型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,主要有杉木、马尾松、青冈栎、栓皮栎、竹林、乌桕、油桐、油菜、胡枝子、马桑、茅草和蕨类等。